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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應納入營運決策 方能永續經營

氣候變遷應納入營運決策  方能永續經營
撰文: 陳雅莉     分類:綠色金融 日期:2018-11-26

極端氣候近來總是困擾各國,不論是洪水、地震、海嘯,除了威脅人們生命財產安全,更帶來金融風險,進而可能衝擊銀行業安全性與穩健性。唯有正視氣候變遷帶來的巨大影響,才能有效協助客戶防範風險造成損害。

全球暖化速度加劇,導致近來極端氣候事件頻傳,不但對許多國家造成生命與財產的重大損失,也對世界經濟產生劇烈衝擊。面臨現今詭譎多變的氣候變遷問題,全球領導性金融業者體悟到,金融業必須成為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先驅者,才能協助客戶防範氣候變遷風險,同時又達到長期穩健經營的目標。

 

目前,有部分金融、保險業者及企業已逐漸感受到氣候變遷風險對公司營運具有一定的財務影響,但鮮少有企業能系統性的將氣候變遷衝擊造成的財務風險與影響予以量化,並合理反應至金融決策中,永豐銀行董事長陳嘉賢有感銀行業應盡早正視氣候變遷的影響,籌劃「極端氣候及其影響座談會」,希望能拋磚引玉,協助永豐銀行同仁金融因應措施的發想。

 

 

針對金融業對抗氣候變遷的可能作為,以及如何在低碳轉型的融資過程中扮演積極角色,永豐銀行副總經理陳松興提出精闢見解,並強調沒有任何國家、企業可置身於氣候變遷風險之外。唯有將氣候變遷的風險與機會納入營運決策,才能使企業在氣候變遷帶領低碳經濟的時代中,順利轉型及永續經營。

 

英國高達7成銀行已有認知

 

2018年9月,英國央行旗下審慎監管局(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PRA)發布一項研究報告,針對90%的英國銀行業者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其中有高達7成的銀行認知到氣候變遷會帶來金融風險。

 

這些大型國際銀行已開始思考將最直接面臨的物理風險(physical risks)納入其商業模式中,例如從住宅抵押貸款到洪水風險,甚至是極端氣候事件對主權風險的影響。

 

「假如消金部門放款的房子正好位於容易淹水或曾發生過氣爆的地區,房價可能下跌;若是企業,萬一遇到廠房淹水,繳不出房貸,最後就可能變成銀行呆帳;某些國家發生地震、洪水、海嘯等天災,也會影響銀行持有該國主權債的風險。」陳松興表示,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金融風險,與過去一般認知的風險不同,銀行業者必須審慎看待之。

 

另外,部分銀行也已開始評估在政府推動調整政策時,所可能暴露的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s),包括對碳密集型產業的曝險、對傳統內燃機車輛作為擔保的消費性貸款,以及租車業的購車貸款等。國際間也開始要求銀行必須擬定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策略。

 

該報告發現,氣候變遷帶來的物理和轉型風險對銀行財務風險,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見圖1〕,其中有一些風險已經具體實現。顯見,氣候變遷所造成的物理與轉型風險和機會,將增加銀行信貸、市場及營運風險〔見表1〕,進而可能衝擊英國銀行業的安全性與穩健性。

 

 

 

從氣候變遷

管理金融風險仍兩難

 

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各種風險,部分金融機構的思維已逐漸轉變中。根據PRA的報告,在政府政策和技術革新推動下,銀行業者已開始評估轉型為低碳經濟的過程可能對銀行客戶的商業模式產生影響。

 

該調查顯示,大多數銀行(60%)已把氣候變遷風險視同其他金融風險,而不僅是其社會責任,並以3到5年因應時間作為評估範圍。但目前只有10%的銀行業者全面管理氣候變遷風險,並採取長期規劃的處理態度。30%的銀行業者仍將氣候變遷視為企業社會責任問題。

 

陳松興指出,已制定策略的企業會利用加強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與情境分析,來加深對氣候變遷風險的理解;將氣候變遷風險提升至董事會層級,由董事會對氣候變遷的財務風險加以監督,並制定總體戰略,包括考慮風險有關的指標和風險偏好,再由全公司上下同心協力,執行因應策略;將氣候相關因素納入當前的風險管理,以減少未來的損失。

 

不過,從氣候變遷來管理金融風險,將面臨兩難。一是眼前看得到的是,氣候變遷將使後代子孫付出重大代價,但人們當下尚未感受到解決此問題的迫切性,也缺乏誘因立刻處理。「其實,氣候變遷影響的災難性遠超出大多數人的眼界,帶來的金融風險也遠超過銀行過往發展規劃的範圍。若等到氣候變遷對金融穩定構成明顯威脅時才來想辦法,恐怕已為時太晚!」陳松興提醒。

 

二是如果過度快速發展低碳經濟,將對金融穩定造成重大損害。陳松興舉例,假設銀行現在馬上決定減少貸款給高碳行業,增加放款給低碳行業,可能會動搖市場穩定,引發具體虧損,並導致金融條件的持續緊縮。

 

因此,銀行業需要在時間範圍上做長期的調整規劃,要考慮到現今為因應氣候變遷的金融風險而採取的行動,未來可能持續會有變化。同時,銀行業也必須具有遠見,以有序、有效和具生產力的方式管理這些風險。此外,包括政府、監管機關、金融機構,以及尋求市場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參與者,都必須轉變思維和行動。

 

企業揭露氣候財務風險將是必備資訊

 

面對不可避免的風險,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為因應巴黎協議帶來的金融影響,成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專案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並公布《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由G20國家斟酌狀況,參考該建議書內容制定國家法規或作為該國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最佳實務指引。因此,未來金融市場投資、借款或保險商品開發及決策的擬定,可能都要參考企業所揭露的氣候相關財務影響。

 

根據英國一份調查報告顯示,許多銀行在此方面已有相當進展,例如揭露細分部門的產業放款及銀行因應氣候變遷的策略,預期這些銀行將依循TCFD的建議,在未來的年度報告中提供更多相關資訊,不過,全面性的揭露可能還需要數年時間。

 

企業揭露氣候相關財務風險,儼然成為金融市場新趨勢。陳松興指出,雖然銀行該採取的具體行動尚未形成共識,但並非沒有積極作為。一些開發創新的低碳產品和服務,包括綠色債券、綠色抵押貸款到綠色存款等業務已經展開。多數歐洲銀行也開始減少一些與氣候變遷風險較高的業務,像是拒絕向從事煤炭開採或焦油砂的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立法、監理措施有助銀行朝低碳轉型

 

由於立法和金融監理誘因不足、銀行缺乏足夠資訊可準確評估各種氣候方案對獲利的影響,以及限制對高碳企業提供融資將影響獲利表現,成為銀行業目前未能在低碳轉型的融資中扮演積極角色的原因。

 

事實上,立法和監理措施有助於銀行朝向低碳轉型,法國對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創新立法,就是法國巴黎銀行(BNP)在氣候變遷風險問題居於領導地位的主因。現階段,歐盟正在討論在銀行資本規定中,引入綠色支援因素(Green Supporting Factor)或褐色懲罰(Brown Penalty)的規定,以降低對環境友好投資的資本要求。

 

陳松興有感而發地說,將脫碳納入銀行資產負債表需要時間,銀行該採取哪些步驟來確保未來資產負債表可以處於最佳狀態,相當重要。進入低碳經濟時,銀行必須思考,哪些客戶可以長期保持獲利,哪些關係值得開發和維持,藉此才能降低風險、搶占永續先機。